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将“数字信用”拓展“放管服”改革作为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着力点,下功夫、出实招,通过推广应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之举,获得市场主体的认可,增强企业获得感。
据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乐欢介绍,自2020年起,榆林市深入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按照《榆林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0〕143号)》,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工程招投标领域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是陕西省首个实行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的城市。
榆林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明确了招标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实行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为了进一步压实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确保“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之举的惠企效果,2022年榆林市按照“强基础、重应用”的总体思路,高水平推进各项保障机制落实,将“投标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5000万元。
截至2022年10月底,榆林市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已经实现信用承诺“网上办”,政务大厅实现承诺信息自动归集,新标准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总量达到26万余条。
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落实效果方面,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榆林市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行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项目117个标段,招标金额3.25亿元,涉及投标人142家,有效释放社会流动资金606万余元,平均为每家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周转约4万多元。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方面,自2020年10月起的两年间,应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项目2693个标段,招标金额120.17亿元,涉及投标人19516家,有效释放社会流动资金24.34亿元,平均为每家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周转约9万多元。
据了解,在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论坛上,由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信用案例《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惠企微创新暖人》在全国563个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