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来源:成本监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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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08 14:38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教育和体育局:
为加强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以及近年来国家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陕西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6日
(1-67〔2022〕12)